春风萦绕的午后,莫清歌与龙葵坐在巴掌大的小院里悠然自得,却也因此,莫清歌知道了很多原主过去的事。
原来,原主虽傻却知道好赖美丑,昭阳王贵为王爷,又生的十分俊美,乃天人下凡一般的吸引着原主,奈何,一个傻子又怎么配得上绝世美王爷,几番羞辱,原主居然被塞进了选秀的名单中。
结果这大学士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,硬是没有让原主进宫,而是让府上的大小姐进了宫,原本在外人看来能够进宫自然是好事,谁不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啊,奈何这当今陛下却是个昏庸无道的主,听闻还心狠手辣,嗜杀如命。
如此一来,自然是没人愿意将自己的女儿送进宫中,闹不好哪天就一命呜呼了。
只不过这大小姐可不是大学士亲女,原主虽傻,那也是亲女,若是进宫惹恼了陛下怪罪下来,这学士府上下都别想好过,可是大小姐不同啊,虽跟着姓了莫,毕竟不是真的莫家人,最重要的是聪明,知道怎么样才不会惹到陛下。
而这个昭阳王,不但拒绝了原主,还百般刁难,之所以来学士府,为的也不过是那名扬整个凤鸾国的莫清月。
莫清歌听着龙葵滔滔不绝的讲,心里算是闹清楚是怎么回事了,好样的,这些人因为原主傻,不仅不同情她,反而变本加厉的欺凌她,好好好,好得很,她莫清歌大难不死,重活一世,就一定不会受欺负。
之前所欺之人,她必会得以反击,她不是傻子,没有傻子的懦弱,不过当务之急,她先要好好的养养自己的身体,这小胳膊小腿的,别说反击,迟早会被人当小鸡一样扔出去。
不过今日与昭阳王撞见,怕是日后的麻烦事不会少,以后还是要小心为妙。
“刁奴,本小姐饿了,去寻些吃的来,顺便放好热水,本小姐要沐浴更衣。”既然已经了解周围都是什么人,那就人挡杀人,佛挡杀佛了,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放松心情。
自打粪坑一事之后,莫清歌就有了一个新习惯,每日必沐浴三次,若是不洗,她就会感觉身上散发着一股子屎味。
莫清歌来到府中也有些时日,门都没摸清,但是府中的人却没有过来打扰她,听龙葵说,之前三五日便会有各房的下人过来将原主凌辱一番,这已经很久没来了,而且昭阳王那里也没有什么消息。
“刁奴,你说你家小姐穿哪件衣服好看?”莫清歌手中拿着两件衣衫,打算出门。
龙葵没好气的看了莫清歌一眼,眼底的无奈一览无遗,“小姐,这两件衣服还不如奴婢身上穿的,随便哪件都行。”
莫清歌瞅瞅自己手中的衣衫,上面到处是补丁,颜色已经分不清到底是白是灰,也不禁撇撇嘴,随手将衣服扔到了地上,“刁奴,跟本小姐去拿新衣服去。”
龙葵被莫清歌拉着一脸的惶恐,这三小姐又想出什么幺蛾子来了?到哪儿弄新衣服去?
该不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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