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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柳零看着导购小姐抱出来的一大堆的鞋傻眼了。

  额,全是高跟鞋,很女人。好看,但不是她的菜。对于这类鞋,她会欣赏,但不喜欢。平时偶尔也会买一两双,但穿的机率只能按百分之零点零几来算。

  一动不动的坐着,皱着眉,看着孟观源;柳零无声的表达着自己的抗议。

  孟观源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等她,也是一动不动。

  导购小姐尴尬的站在一边,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
  “我不喜欢穿高跟鞋,太累。而且我小腿本来就粗了,再穿高跟鞋,会更粗的。”再一次,柳零输了。

  比定力,她比孟观源差的不是一星半点,而是天差地远。

  “你小腿粗是天生的,与鞋无关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这是必须品;你太LOW,需要它增加气场。”这是孟观源刚刚得出来的结论。

  在一些正式场合,高跟鞋必不可少。以前听死党提过:女人,只要穿上高跟鞋,走路都带风;以前他只是当笑话听听,今天他信了。

  ……

  就不能好好说话吗?!

  柳零还是妥协了,开始试起鞋来。

  不得不说,如果要柳零说一个对自己全身上下最满意的地方的话,她一定会选脚。是脚,不是腿。

  皮肤白皙本就是一大优势,这就不说了;关键是她的脚背长得好看。用一句买服装时常用到的话来说就是,她的脚能撑起任何鞋子。

  孟观源看着柳零试鞋,依旧是没什么表情,不过从他手指在腿上缓慢的敲击来看,他应该是在想什么;敲手指是他在思考时不自觉的习惯动作。

  “全都包起来。”柳零刚试完,孟观源就开口了。

  “等等,你会不会买东西啊?”柳零一听,来不及将鞋穿好就连忙坐起身阻拦。“怎么能全部都要呢。这样,一共买五双,你选三双,我选两双;你先选!”

  开什么玩笑,动不动就全包起来,柳零虽然爱买鞋,但也不是不管合不合适就收回去的。有些鞋好看是好看,但根本不适合穿,那种买回去干嘛,浪费钱而已。

  这是什么规矩?孟观源明显是不接受柳零的说法。

  “你不选的话,那我就直接自己选五双了哈。”这件事,柳零坚持。“买鞋不像衣服,鞋如果不舒服,不合脚,买回去就是做装饰,摆一段时间就扔了。而且你这臭毛病得改一改,啧啧,不管是什么,只要试了就打包。你傻吧?哪有这样买东西的?”

  柳零实在忍不住念叨起来;她是个小女人,平时虽然乱花钱,但她也不至于是个败家女。看着孟观源,她态度很坚决,你选不选?不选我就选了。

  她会让孟观源选三双,也是极大的让步了,按她以往的脾气肯定会不管别人,自己选自己喜欢的就好了。但是现在,两个人是名义上的夫妻,要一起生活半年的,这其中少不得会有一些磕磕碰碰,她也是要开始学习着让步。

  她不想半年过完,离婚,两人都成了对方不愿意提及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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