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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从来到府上,谭素就觉得宁子漠无时无刻都在勾引她。

  也不知道是不是一种错觉,他看着她的时候总是目含秋波,比看别人的时候要重几分,还会习惯性地把视线从她脸上扫到胸前,又扫回脸上。

  这种感觉怪怪的,想要深究又没由头,不予理会,又忽视不了。

  谭素当然不会认为宁子漠是看上自己了。他生得俊郎,又拥有这般权势,向他投怀送抱的女人数不胜数,个个都是美若天仙、死心塌地,非他不嫁。

  只是他年过弱冠,从没见他娶过谁。

  再怎么喜欢的女人也留不了几天就会被送走,然后很快又会有新宠。

  每个女人来的时候都以为自己是他心里的唯一,做十几天的美梦,走的时候都是哭得撕心裂肺,要死要活。

  谭素听他评论过这件事。

  他拍着大腿,笑得有几分邪气,“女人嘛,就是容易恃宠而骄,既然她们把握不了分寸,只好我来替她们把握了。”

  他说得倒是轻巧,有哪个女人在他那样的注视下,不会误以为自己是他的唯一?又有哪个女人在他的宠溺下,不会被富贵权势所迷惑?

  他分明就是存了心要逗弄那些女人,又何必把她们评价得一文不值呢?

  但是谭素便是有一万个胆,也不敢在宁子漠面前这样说。她只会在他说完之后,笑着补上一句:“相爷说得对。”

  只是用这种眼神勾引她,就有些说不过去了。

  她这刚一走过去,宁子漠就起身,眼睑半抬,慵懒地看着她,“可有喜欢的?”

  谭素点头,乖巧得不行,“有的,掌柜说做好会送到府上来。”

  “这自然再好不过了……”话说到一半,他又开始用暧昧不明的目光看着她,眼神中带着笑,“素素身形不错,穿女装一定很好看。”

  谭素没有反驳,只是笑了笑。

  随宁子漠出成衣店,外面侯着的府兵赶紧把人群拨开。精致华贵的马车就停在门口,家奴跪在地上,让他踩着自己的背上去。

  宁子漠每次出门都是这样大的排场,他似乎很享受权利带给他的快感,就和他杀人时一样。

  只是宁子漠已经很久没有沾染过血腥了。

  上一次沾染的时候,是一个无知的百姓冲到他轿前骂他狼子野心。他笑了一下,宛如一朵罂粟绽放,“辱骂朝廷命官,罪加一等。”

  身侧的侍卫抽出剑一下子刺穿了那人的心窝。

  血喷出来的瞬间刺激无比,站在他旁边的谭素突然直挺挺地倒了下去,“咚”的一声,把后脑勺都摔出了血。

  诊治结果是她有恐血病,见不得鲜血。

  宁子漠当时就被逗笑了,心想怎么会有这种病呢?他突然想到第一次见到谭素的时候,她跪在他脚下边一动不动,鲜血染红了她的衣袍,仍旧没有动弹,原来是有恐血症啊。

  有病还能跟着他作恶多端,可见她的忠心耿耿。

  后来宁子漠就不爱干这种见血的事情了,他大起大落的性格,也开始变得跟谭素一样,平和如茶。

  马车动了起来,“吱吱”作响。

  宁子漠靠在软垫上,仍然不安分。他一手扯着衣襟,依着马车,往外边看去。眸中含笑,动人心魄,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。

  谭素赶紧把头低下,眼观鼻,鼻观心。

  “素素,那天我看了一支簪子不错,你带上定会好看。”

  “相爷,谭素不喜欢作女儿家装扮。”

  宁子漠偏头看着她,眼中含笑,“那还真是可惜了。”

  谭素故作恼怒道:“相爷什么女人没见过,别拿我打趣了。”

  他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,转头看着外边,“还真是没见过你这样的。”

  谭素只当没听见,这事也就过去。

  马车停在了戏园子外边,家奴趴在地上,让宁子漠踩着自己的背下来。

  大红的绸带将门面装得喜庆洋洋,招牌上刻着金装的三个大字:迎春楼。

  里边地段很大,是整个都城最大的戏园子,出了不少的名角儿。

  班主子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叫陈六海。他有一对八字胡,大鼻小眼,笑起来的时候露出八颗牙齿,镶了两颗金牙。每次一见宁子漠就直不起腰板了,点头哈腰地跟在后面。

  只要宁子漠来,迎春楼永远都是不接外客,几十个武生刀枪棍棒侯在两边,一派浩浩荡荡的场面。等他落了座,锣鼓就开始奏响,台后侯了大半天的角儿开始陆陆续续上场,精致的戏服看得人眼花缭乱,“噔噔噔”锣鼓喧天,比新春佳节还要热闹上几分。

  上好的戏班子,场面自是不用多说,一切用度皆是奢靡讲究。

  尤其是最后出来的那花旦,身段极好,一步一生辉。“咿呀呀”地唱起曲儿来,嗓音好得没话说,厚重的油彩也掩不住她姣好的五官。

  宁子漠本来看得好好的,突然转头看着谭素,“你知道这是什么戏段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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